王贻江说,后来他们建房所在地被当地称为“教师街”,国土和房管部门再为他们办理有关证件时也以此为名。
据了解,2010年,琼海市国土局发文说要收回“教师街”土地,将建一条商业街。“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拆迁补偿标准,但我们认为补偿标准过低,一直在与有关部门协商。”王贻江说,但今年9月份,他们不经意在网上看到,他们的建房用地早在2010年2月份被拍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。“我们有土地使用证,也办理了房产证。”王贻江说,按照正常程序,有关部门与他们住户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后,才能够进行土地拍卖。
有关部门:先拍卖再与住户协商
记者就这7名住户反映的情况,与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。
该中心王主任告诉记者,教师街7住户的建房用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,土地管理部门要收回该地建商业街。王主任表示,确实有“教师街”住户盖房地被拍卖一事,但目前土地交易手续还没有办完,也就是说目前还不算“交易成功”。
对“提前卖地”一说,王主任认为,先拍卖再与住户协商,“相信有关部门能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。”
先斩后奏留下的问题:为什么那么急于拍卖土地?
住户拆迁协议未签,房子未拆,国土部门就“急不可耐”对房子下面的土地进行了拍卖,这里面的程序合法吗?为什么那么急拍卖土地?与房地产公司的“交易”到底有没有成功?当时又是如何拍卖的?而这种“提前卖地”的作法又属什么交易?
|